一、果冻的定义 标准中对果冻的定义是:以水、食糖和增稠剂等为原料,经溶胶、调配、灌装、杀菌、冷却等工序加工而成的胶冻食品。
二、果冻的产品分类 标准中对果冻按以下两种方式进行分类: 1 根据组织形态分类 1)凝胶果冻 内容物从包装容器倒出后,能基本保持原有形态,呈凝胶状的果冻。 a)杯形凝胶果冻 以杯形材料包装,且杯口用盖膜经热封口的凝胶果冻。 b)长杯形凝胶果冻 以杯身具有一定高度的杯形材料包装,且杯口用盖膜经热封口的凝胶果冻。 c)条形凝胶果冻 以薄膜材料包装,呈柱状的凝胶果冻。 d)异形凝胶果冻 除上述类型以外的凝胶果冻。 2)可吸果冻 内容物从包装容器倒出后,呈半流体凝胶状,能够用吸管或吸嘴直接吸食的果冻。 2 根据原料分类 1)果味型 果汁含量低于15%的产品。 2)果汁型 果汁含量不低于15%的产品。 3)果肉型 含有不低于15%新鲜或经加工的水果块/果粒的产品。 4)含乳型 添加乳或乳制品等原料加工制成的产品。 5)其它型 除上述类型以外的产品。
三、感官要求 1 色泽:具有品种应有的色泽。 2 风味:具有品种应有的风味,无异味。 3 组织形态:凝胶果冻呈凝胶状,脱离包装容器后,能基本保持原有的形态,组织柔软适中;可吸果冻呈半流体凝胶状,能够用吸管或吸嘴直接吸食,脱离包装容器后,呈不定型状;果冻中添加的果肉或其他食用固体原料应具有正常的组织形态。 4 杂质: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。
四、规格要求 1 杯形凝胶果冻:杯口内径或杯口内侧最大长度≥3.5cm 2 长杯形凝胶果冻:内容物长度≥6.0cm 3 条形凝胶果冻:内容物长度≥6.0cm 4 异形凝胶果冻:净含量≥30g
五、标签要求 1 标签应符合GB 7718的规定,称量销售产品的标签可以不标示净含量。 2 标签上应按4.2条的规定标示分类名称。 3 产品使用 “布丁”名称时,应同时标示“含乳型果冻”;果汁型果冻应标示原果汁含量;果肉型果冻应标示果肉含量。 4 凝胶果冻应在外包装和最小食用包装的醒目位置处,用白底(或黄底)红字标示安全警示语和食用方法,且文字高度应不小于3mm。安全警示语和食用方法可采用下列方式标示,例如:“勿一口吞食;三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,老人儿童须监护下食用。”
六、包装要求 1 包装材料、包装容器应清洁、无毒、无异味,符合相应的食品卫生标准。 2 最小食用包装应封口严密,食用方便。 3 包装可采用定量包装和称量销售包装两种形式,销售采用称量或其他方式不限。 |